嘉 道 理 農 場 暨 植 物 園 除 了 保 護 自 然 環 境 , 還 設 有 野 生 動 物 復 康 計 劃 , 而 且 規 模 不 斷 擴 展 。 這 項 計 劃 的 目 的 是 護 理 在 大 自 然 或 非 法 捕 獵 買 賣 中 受 傷 的 哺 乳 類動 物 、 爬 蟲 類和 雀 鳥 。 這 些 動 物 最 終 都 會 被 放 生 , 好 讓 牠 們 重 投 大 自 然 的 懷 抱 。 庇 護 醫 療 的 對 象 包 括 本 地 原 生 動 物 和 「 瀕 危 動 植 物 國 際 公 約 」 所 列 的 其 他 動 物 。 康 復 後 的 本 地 動 物 便 會 在 香 港 適 當 的 地 點 放 生 , 其 他 地 區 的 動 物 則 送 回 原 居 地 等 候 放 生 或 由 國 際 認 可 的 飼 養 中 心 照 顧 。 假 如 受 傷 動 物 不 能 完 全痊 癒 , 便 會 一 直 居 於 護 理 中 心 , 提 醒 人 們 愛 護 野 生 動 植 物 。

猛 禽 是 這 項 計 劃 的 主 要 對 象 之 一 。 嘉 道 理 農 場 暨 植 物 園 於 1994年 設 立 香 港 (及 華 南 )首 個 猛 禽 庇 護 所 , 此 後 迅 速 發 展 , 現 時 規 模 已 十 分 可 觀 。 截 至 1999年 中 , 這 個 庇 護 所 已 成 功 令 20種 共 152頭 猛 禽 復 康 , 放 生 回 歸 大 自 然 的 則 有 74頭 。

許 多 猛 禽 都 是 華 南 一 帶 野 味 及 寵 物 非 法 商 人 的 獵 物 , 在 捕 獵 中 受 到 傷 害 。 我 們 務 須 遏 止 這 種 不 法 交 易 , 方 可 確 保 野 生 動 物 不 會 受 到 危 害 。 每 次 放 生 都 會 為 我 們 帶 來 無 限 喜 悅 , 因 為 這 項 行 動 無 論 對 猛 禽 本 身 還 是 對 本 地 自 然 護 理 的 發 展 , 都 有 莫 大 的 裨 益 。